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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 > 美国留学签证 > 9月15日起,美国F-1签证迎来重大调整:取消D/S、本科最长4年、二硕受限……一次讲清楚

最近,一则“美国将取消F-1留学生D/S身份、本科最长只能停留4年”的消息在留学生和家长群体中引发了不少讨论。

有人说,以后本科四年没毕业就必须离境;

有人说,大一不能转专业、不能转学;

还有人说,以后美国不能读“二硕”,MS毕业以后连MBA都不能读了。

这些说法,有些是对的,有些只说对了一半。

这一次不是提案(Proposed Rule),而是已经正式发布的 Final Rule。

我们把美国国土安全部(DHS)和 Federal Register 的法规原文完整阅读了,今天直接把这次新规到底改了什么,以及对中国留学生真正有影响的几个问题,一次讲清楚。

01|先确认:这次新规是真的吗?

是真的。

2026年7月16日,美国国土安全部 DHS 正式发布:

Trump Administration Issues Final Rule to End Foreign Student Visa Abuse

随后在2026年7月17日,Final Rule正式刊登于美国《联邦公报》(Federal Register)。

法规全称:

Establishing a Fixed Time Period of Admission and an Extension of Stay Procedure for Nonimmigrant Academic Students, Exchange Visitors, and Representatives of Foreign Information Media

按照目前公布的规则,

生效日期为2026年9月15日。

这里特别提醒:

2025年8月,美国政府其实已经发布过一次类似内容,但当时只是

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(拟议规则)。

而2026年7月发布的这一次,明确是:

FINAL RULE。

所以如果最近还看到文章说“这只是提案,还没有落地”,大概率引用的是2025年的旧信息。

02|最大的变化:F-1的D/S制度取消

有些学生可能连D/S是什么都不知道。

以前持F-1签证进入美国,I-94上的停留期限通常不是某个具体日期,而是:

D/S — Duration of Status

只要学生一直合法维持F-1身份,并按照规定完成学业、OPT等,即使I-20发生合理延期,也不需要因为“停留日期到了”单独向USCIS申请延期。

而新规最核心的变化,就是:

取消D/S,改为固定停留期限(Fixed Period of Admission)。

DHS在Final Rule中的原文是:

“These changes will eliminate D/S, require students to file an EOS if requesting to remain in the United States beyond the period of their admission.”

也就是说:

以后F-1学生的I-94会出现明确的停留截止日期。

初次获批的停留期限通常按照I-20项目长度确定,但:

最长不超过4年。

官方原文:

“F nonimmigrants [may] be granted status for the length of their program, not to exceed 4 years.”

所以这里也要纠正一个网上很常见的误解:

❌ “以后美国本科只能读4年。”

4年限制的是一次F-1 admission的最长授权期限,不是规定所有学位必须4年内毕业。

如果因为合理原因确实需要更多时间完成项目,仍然可以申请延期。

真正变化的是——

以前:

学校DSO批准项目延期→ 更新SEVIS→ 签发新的I-20→ F-1身份通常随项目合理延续

以后:

学校DSO审核并推荐项目延期→ 更新I-20→ 如果超过I-94授权停留期限→

学生还需要向USCIS申请Extension of Stay(EOS)→ USCIS审批

这里的

USCIS,全称是:

U.S.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

它隶属于美国国土安全部DHS。

所以新规并不是简单把“学校延期”换成“USCIS延期”。

更准确地说,是:

学校仍然负责判断你的学业项目是否应该延期;但学校批准项目延期,不再当然等于你的美国合法停留期限也自动延长。

需要延长停留期限时,多了一层USCIS的移民身份审批。

03|另外三个非常重要的变化

① F-1毕业后的宽限期:60天 → 30天

过去F-1学生完成学业或相应OPT后,通常有60天的departure/grace period。

新规将这一期限缩短为:30天。

Final Rule原文:

“DHS retains its proposal … to change the departure period for F nonimmigrants from 60 to 30 days.”

这30天可以用于离境,或者依法完成后续身份安排。

同时,Final Rule也相应调整了部分post-completion OPT的时间规则。

所以未来学生毕业后的身份衔接,需要比过去规划得更早。

② 第一学年原则上不能随意转学、换专业

这是网上最容易被夸大的部分。

Final Rule确实规定:

F-1学生在一个项目的first academic year内,原则上不得转学或改变educational objectives。

而DHS明确解释:

Educational objectives = educational level or major

主要包括:

转专业;

改变学历层级;

转到另一所学校。

但是注意关键词:

FIRST ACADEMIC YEAR。

不是说本科四年都不能转专业,更不是说以后美国本科不能转学,而是在第一年会有限制。

大一完成→ 大二校内换专业

可以。

大一完成→ 大二Transfer到另一所大学

也可以。

所以对中国学生最常见的:

“先进入A大学读Freshman Year,再申请Sophomore Transfer”,这条路径并没有被取消。

真正受到明显限制的是:

“刚拿A学校I-20入境美国,读一个学期甚至还没正式开学,就马上转到B学校。”

DHS在Final Rule里专门提到,他们观察到部分学生利用某所学校获得签证和入境资格,之后立即转学或更换项目,因此才增加了第一学年的限制。

特殊情况下,SEVP仍然可以批准例外,例如学校关闭、自然灾害导致学校无法正常授课等。

③ 同级学历连续就读,被明显限制

DHS明确提出:

如果F-1学生已经在美国以F-1身份完成一个educational level的项目,之后原则上不能再通过:

same educational level或者:lower educational level的新项目继续取得或维持F-1身份。

DHS在法规里直接解释,他们过去发现一些学生连续就读多个:

Associate

Bachelor

Master's

Certificate 项目,从而长期维持F-1身份。

新规希望F-1的教育路径更加接近:

Bachelor → Master → PhD

这种向更高学历层级progression的模式。

而不是:

Master A → Master B → Master C……

04|大家最关心的问题,我们直接Q&A

Q1:以后本科读超过4年,是不是就必须回国?

不是。

4年是一次固定admission的最长授权期限,并不是“本科必须4年毕业”。

如果学生确实需要更多时间完成学业,可以申请Extension of Stay。

但与过去最大的区别是:

学校DSO批准延长I-20,不再自动解决全部身份问题。

如果新的项目结束日期超过现有I-94授权期限,还需要按照规定向USCIS申请EOS。

Final Rule明确表示:

“If students need additional time to complete their program beyond the authorized period, they must apply directly to USCIS for EOS.”

所以以后真正需要关注的是:

I-20 Program End Date ≠ 唯一需要看的日期。

学生还必须关注自己的I-94授权停留期限。

Q2:本科以后不能转专业了吗?

可以。

底层判断标准不是“能不能转专业”,而是:

你有没有完成First Academic Year?

如果没有:

原则上不能随意换专业。

如果已经完成第一学年:

本科阶段可以正常更换educational objective,包括专业。

Q3:本科阶段还能不能Transfer到其他学校?

可以。

同样看:

是否已经完成First Academic Year。

所以大家熟悉的美本转学路径

仍然可行:

Freshman Year→ 申请Transfer→ Sophomore Year进入新大学

Final Rule并没有取消正常的本科Transfer制度。

因此网上有些言论直接概括成:“美国以后不允许本科转学”是不准确的。

Q4:完成第一年以后转专业/转学,是不是还要额外向USCIS申请?

不一定。

这里一定要分清两个系统:

学校/DSO管的是:

你能不能转专业、转项目、延长项目,以及I-20和SEVIS如何更新。

USCIS管的是:

你是否可以继续在美国合法停留到新的时间。

所以,如果学生完成第一学年后:Economics→ Statistics 学校批准,更新I-20,但整个项目仍然可以在现有I-94授权期限内完成,

并不是因为“换专业”这件事本身就必须额外申请EOS。

但是如果: Economics原本2030年毕业→ 转Engineering→ 新项目预计2031年毕业→ 现有I-94只授权到2030年

那么就会涉及:学校/DSO处理学业变更 + USCIS Extension of Stay。

Final Rule对此写得非常清楚:

“If an F-1 student who has completed their first academic year … seeks to change educational objectives and this change would require an EOS, the alien would then apply for EOS…”

Q5:什么叫“二硕”?以后真的不能读第二个硕士了吗?

所谓“二硕”,例如:

本科→ MS Finance→ MS Data Science

或者:

本科→ MS Computer Science→ Master of Financial Engineering

虽然专业不同,但都属于:

Master's level。

如果第一个美国F-1 Master是在新规生效后完成的,那么按照Final Rule:

Master → Master

属于same educational level,原则上不能再通过第二个Master项目继续取得或维持F-1身份。

但是:

Master → PhD

属于higher educational level,原则上仍然可以。

Q6:那MS毕业以后,还能不能读MBA?

这也是很多学生容易忽略的问题。

例如:

本科→ MS Computer Science→ 工作→ MBA

从大学招生角度,当然可能完全合理。

但从新规的F-1身份逻辑来看:

MS和MBA虽然学位名称、培养目标不同,但通常都处于Master's/graduate level。

所以如果前一个MS是在新规生效后以F-1身份在美国完成:

MS → MBA

仍然属于same educational level。

因此,原则上不能再依靠第二个同层级项目取得或维持F-1身份。

这里要区分:

❌ 不是“美国大学不允许你拥有两个硕士学位”。

而是:

✅ “F-1身份不再允许你通过连续同级项目反复延续学生身份。”

如果学生届时已经拥有绿卡,或者其他允许其在美国学习的合法身份,则是另一套判断逻辑。

Q7:那已经在中国读完本科,还能不能重新去美国读第二个本科?

原则上可以。

这一条特别容易被误解。

新规并不是规定:

“一个人全球范围内拿过Bachelor,以后就不能再用F-1读Bachelor。”

法规针对的是:

F-1学生已经在美国以F-1身份完成某一educational level之后,再通过同级或更低级别项目继续F-1。

所以:

中国本科毕业→ 美国本科

并不会因为这条same-level restriction自动失去F-1资格。

当然,还有另外一个完全独立的问题:

美国大学本身是否接受Second Bachelor's Degree申请。

有些学校接受,有些学校不接受,有些学院或专业有限制。

这属于大学招生政策,需要逐校查询,不能和F-1身份规则混为一谈。

05|所以,这次新规到底影响谁最大?

如果把这次政策总结成一句话:

美国没有禁止国际学生正常读书,而是在把F-1从过去相对灵活的“只要持续保持学生身份即可”,修改成一个停留期限更明确、学历路径更强调向上progression、身份延期需要政府重新审核的体系。

对于一个最普通的中国本科留学生:

高中毕业→ 美国Bachelor→ 4年左右完成本科→ Master→ PhD / 工作

这条传统路径并没有被推翻。

真正需要关注的是以下几类学生:

第一类:项目可能超过4年的学生。

尤其博士,以及本科可能延期毕业的学生,需要提前管理I-94和EOS。

第二类:入学后很快就想转学、换专业的学生。

第一年内的转换自由度明显下降。

第三类:计划连续读同级学历的学生。

尤其:MS → 第二个MS → MBA → 另一个Master

以后不能再默认可以通过新的I-20不断延续F-1。

第四类:毕业后身份衔接时间比较紧的学生。

因为新的F-1 departure period从60天缩短到了30天,OPT和后续身份规划都需要更早准备。

最后还有一个政策时间点需要特别提醒。

截至本文发布时,Final Rule规定的生效日期为:

2026年9月15日。

但法规同时给DHS保留了一定的实施弹性:对于部分涉及educational objectives、degree level等条款,如果系统或技术实施存在问题,DHS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延迟或暂停实施,并通过Federal Register、SEVP、Study in the States等官方渠道另行公告。

现阶段建议:

确认自己的F-1学习路径属于哪一种情况,关注I-94、I-20和项目结束时间,并在涉及延期、转学、换专业、二硕等情况时重新核对最新的SEVP/USCIS执行规则。

政策本身不复杂。

真正容易出问题的,是还在按照过去D/S时代的经验理解新的F-1体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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