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,一则“美国将取消F-1留学生D/S身份、本科最长只能停留4年”的消息在留学生和家长群体中引发了不少讨论。
有人说,以后本科四年没毕业就必须离境;
有人说,大一不能转专业、不能转学;
还有人说,以后美国不能读“二硕”,MS毕业以后连MBA都不能读了。
这些说法,有些是对的,有些只说对了一半。
这一次不是提案(Proposed Rule),而是已经正式发布的 Final Rule。
我们把美国国土安全部(DHS)和 Federal Register 的法规原文完整阅读了,今天直接把这次新规到底改了什么,以及对中国留学生真正有影响的几个问题,一次讲清楚。
是真的。
2026年7月16日,美国国土安全部 DHS 正式发布:
Trump Administration Issues Final Rule to End Foreign Student Visa Abuse
随后在2026年7月17日,Final Rule正式刊登于美国《联邦公报》(Federal Register)。
法规全称:
Establishing a Fixed Time Period of Admission and an Extension of Stay Procedure for Nonimmigrant Academic Students, Exchange Visitors, and Representatives of Foreign Information Media
按照目前公布的规则,
生效日期为2026年9月15日。
这里特别提醒:
2025年8月,美国政府其实已经发布过一次类似内容,但当时只是
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(拟议规则)。
而2026年7月发布的这一次,明确是:
FINAL RULE。
所以如果最近还看到文章说“这只是提案,还没有落地”,大概率引用的是2025年的旧信息。
有些学生可能连D/S是什么都不知道。
以前持F-1签证进入美国,I-94上的停留期限通常不是某个具体日期,而是:
D/S — Duration of Status
只要学生一直合法维持F-1身份,并按照规定完成学业、OPT等,即使I-20发生合理延期,也不需要因为“停留日期到了”单独向USCIS申请延期。
而新规最核心的变化,就是:
取消D/S,改为固定停留期限(Fixed Period of Admission)。
DHS在Final Rule中的原文是:
“These changes will eliminate D/S, require students to file an EOS if requesting to remain in the United States beyond the period of their admission.”
也就是说:
以后F-1学生的I-94会出现明确的停留截止日期。
初次获批的停留期限通常按照I-20项目长度确定,但:
最长不超过4年。
官方原文:
“F nonimmigrants [may] be granted status for the length of their program, not to exceed 4 years.”
所以这里也要纠正一个网上很常见的误解:
❌ “以后美国本科只能读4年。”
4年限制的是一次F-1 admission的最长授权期限,不是规定所有学位必须4年内毕业。
如果因为合理原因确实需要更多时间完成项目,仍然可以申请延期。
真正变化的是——
以前:
学校DSO批准项目延期→ 更新SEVIS→ 签发新的I-20→ F-1身份通常随项目合理延续
以后:
学校DSO审核并推荐项目延期→ 更新I-20→ 如果超过I-94授权停留期限→
学生还需要向USCIS申请Extension of Stay(EOS)→ USCIS审批
这里的
USCIS,全称是:
U.S.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
它隶属于美国国土安全部DHS。
所以新规并不是简单把“学校延期”换成“USCIS延期”。
更准确地说,是:
学校仍然负责判断你的学业项目是否应该延期;但学校批准项目延期,不再当然等于你的美国合法停留期限也自动延长。
需要延长停留期限时,多了一层USCIS的移民身份审批。
过去F-1学生完成学业或相应OPT后,通常有60天的departure/grace period。
新规将这一期限缩短为:30天。
Final Rule原文:
“DHS retains its proposal … to change the departure period for F nonimmigrants from 60 to 30 days.”
这30天可以用于离境,或者依法完成后续身份安排。
同时,Final Rule也相应调整了部分post-completion OPT的时间规则。
所以未来学生毕业后的身份衔接,需要比过去规划得更早。
这是网上最容易被夸大的部分。
Final Rule确实规定:
F-1学生在一个项目的first academic year内,原则上不得转学或改变educational objectives。
而DHS明确解释:
Educational objectives = educational level or major
主要包括:
转专业;
改变学历层级;
转到另一所学校。
但是注意关键词:
FIRST ACADEMIC YEAR。
不是说本科四年都不能转专业,更不是说以后美国本科不能转学,而是在第一年会有限制。
大一完成→ 大二校内换专业
可以。
大一完成→ 大二Transfer到另一所大学
也可以。
所以对中国学生最常见的:
“先进入A大学读Freshman Year,再申请Sophomore Transfer”,这条路径并没有被取消。
真正受到明显限制的是:
“刚拿A学校I-20入境美国,读一个学期甚至还没正式开学,就马上转到B学校。”
DHS在Final Rule里专门提到,他们观察到部分学生利用某所学校获得签证和入境资格,之后立即转学或更换项目,因此才增加了第一学年的限制。
特殊情况下,SEVP仍然可以批准例外,例如学校关闭、自然灾害导致学校无法正常授课等。
DHS明确提出:
如果F-1学生已经在美国以F-1身份完成一个educational level的项目,之后原则上不能再通过:
same educational level或者:lower educational level的新项目继续取得或维持F-1身份。
DHS在法规里直接解释,他们过去发现一些学生连续就读多个:
Associate
Bachelor
Master's
Certificate 项目,从而长期维持F-1身份。
新规希望F-1的教育路径更加接近:
Bachelor → Master → PhD
这种向更高学历层级progression的模式。
而不是:
Master A → Master B → Master C……
Q1:以后本科读超过4年,是不是就必须回国?
不是。
4年是一次固定admission的最长授权期限,并不是“本科必须4年毕业”。
如果学生确实需要更多时间完成学业,可以申请Extension of Stay。
但与过去最大的区别是:
学校DSO批准延长I-20,不再自动解决全部身份问题。
如果新的项目结束日期超过现有I-94授权期限,还需要按照规定向USCIS申请EOS。
Final Rule明确表示:
“If students need additional time to complete their program beyond the authorized period, they must apply directly to USCIS for EOS.”
所以以后真正需要关注的是:
I-20 Program End Date ≠ 唯一需要看的日期。
学生还必须关注自己的I-94授权停留期限。
Q2:本科以后不能转专业了吗?
可以。
底层判断标准不是“能不能转专业”,而是:
你有没有完成First Academic Year?
如果没有:
原则上不能随意换专业。
如果已经完成第一学年:
本科阶段可以正常更换educational objective,包括专业。
Q3:本科阶段还能不能Transfer到其他学校?
可以。
同样看:
是否已经完成First Academic Year。
所以大家熟悉的美本转学路径
仍然可行:
Freshman Year→ 申请Transfer→ Sophomore Year进入新大学
Final Rule并没有取消正常的本科Transfer制度。
因此网上有些言论直接概括成:“美国以后不允许本科转学”是不准确的。
Q4:完成第一年以后转专业/转学,是不是还要额外向USCIS申请?
不一定。
这里一定要分清两个系统:
学校/DSO管的是:
你能不能转专业、转项目、延长项目,以及I-20和SEVIS如何更新。
USCIS管的是:
你是否可以继续在美国合法停留到新的时间。
所以,如果学生完成第一学年后:Economics→ Statistics 学校批准,更新I-20,但整个项目仍然可以在现有I-94授权期限内完成,
并不是因为“换专业”这件事本身就必须额外申请EOS。
但是如果: Economics原本2030年毕业→ 转Engineering→ 新项目预计2031年毕业→ 现有I-94只授权到2030年
那么就会涉及:学校/DSO处理学业变更 + USCIS Extension of Stay。
Final Rule对此写得非常清楚:
“If an F-1 student who has completed their first academic year … seeks to change educational objectives and this change would require an EOS, the alien would then apply for EOS…”
Q5:什么叫“二硕”?以后真的不能读第二个硕士了吗?
所谓“二硕”,例如:
本科→ MS Finance→ MS Data Science
或者:
本科→ MS Computer Science→ Master of Financial Engineering
虽然专业不同,但都属于:
Master's level。
如果第一个美国F-1 Master是在新规生效后完成的,那么按照Final Rule:
Master → Master
属于same educational level,原则上不能再通过第二个Master项目继续取得或维持F-1身份。
但是:
Master → PhD
属于higher educational level,原则上仍然可以。
Q6:那MS毕业以后,还能不能读MBA?
这也是很多学生容易忽略的问题。
例如:
本科→ MS Computer Science→ 工作→ MBA
从大学招生角度,当然可能完全合理。
但从新规的F-1身份逻辑来看:
MS和MBA虽然学位名称、培养目标不同,但通常都处于Master's/graduate level。
所以如果前一个MS是在新规生效后以F-1身份在美国完成:
MS → MBA
仍然属于same educational level。
因此,原则上不能再依靠第二个同层级项目取得或维持F-1身份。
这里要区分:
❌ 不是“美国大学不允许你拥有两个硕士学位”。
而是:
✅ “F-1身份不再允许你通过连续同级项目反复延续学生身份。”
如果学生届时已经拥有绿卡,或者其他允许其在美国学习的合法身份,则是另一套判断逻辑。
Q7:那已经在中国读完本科,还能不能重新去美国读第二个本科?
原则上可以。
这一条特别容易被误解。
新规并不是规定:
“一个人全球范围内拿过Bachelor,以后就不能再用F-1读Bachelor。”
法规针对的是:
F-1学生已经在美国以F-1身份完成某一educational level之后,再通过同级或更低级别项目继续F-1。
所以:
中国本科毕业→ 美国本科
并不会因为这条same-level restriction自动失去F-1资格。
当然,还有另外一个完全独立的问题:
美国大学本身是否接受Second Bachelor's Degree申请。
有些学校接受,有些学校不接受,有些学院或专业有限制。
这属于大学招生政策,需要逐校查询,不能和F-1身份规则混为一谈。
如果把这次政策总结成一句话:
美国没有禁止国际学生正常读书,而是在把F-1从过去相对灵活的“只要持续保持学生身份即可”,修改成一个停留期限更明确、学历路径更强调向上progression、身份延期需要政府重新审核的体系。
对于一个最普通的中国本科留学生:
高中毕业→ 美国Bachelor→ 4年左右完成本科→ Master→ PhD / 工作
这条传统路径并没有被推翻。
真正需要关注的是以下几类学生:
第一类:项目可能超过4年的学生。
尤其博士,以及本科可能延期毕业的学生,需要提前管理I-94和EOS。
第二类:入学后很快就想转学、换专业的学生。
第一年内的转换自由度明显下降。
第三类:计划连续读同级学历的学生。
尤其:MS → 第二个MS → MBA → 另一个Master
以后不能再默认可以通过新的I-20不断延续F-1。
第四类:毕业后身份衔接时间比较紧的学生。
因为新的F-1 departure period从60天缩短到了30天,OPT和后续身份规划都需要更早准备。
最后还有一个政策时间点需要特别提醒。
截至本文发布时,Final Rule规定的生效日期为:
2026年9月15日。
但法规同时给DHS保留了一定的实施弹性:对于部分涉及educational objectives、degree level等条款,如果系统或技术实施存在问题,DHS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延迟或暂停实施,并通过Federal Register、SEVP、Study in the States等官方渠道另行公告。
现阶段建议:
确认自己的F-1学习路径属于哪一种情况,关注I-94、I-20和项目结束时间,并在涉及延期、转学、换专业、二硕等情况时重新核对最新的SEVP/USCIS执行规则。
政策本身不复杂。
真正容易出问题的,是还在按照过去D/S时代的经验理解新的F-1体系。